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医学院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学院2013年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10日前各部门要制定方案、编制职权目录、编制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图,报纪委办、监察处、人事处。人事处要进一步明确界定学校及各部门(单位)的职能范围、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形成廉政风险点示意图。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打印盖章(详见提交材料一览表)报送纪委办公室(湛江校区行政楼309室,电话22896227;湛江校区综合楼305室,电话2388516)。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gdmcjcc@gdmc.edu.cn.
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