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课题(项目)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课题(项目)研究经费管理的通知》(粤纪发〔201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学校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情况请于2012年9月24日前,书面报省教育厅(科研处),并抄送省纪委办公厅(督查处)。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