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职责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二、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条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三、监督检查同级党委和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负责调查管理权限内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五、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纪律执行情况,就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受理对管理权限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复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领导各二级单位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八、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或直接进行问责;
九、开展纪委规范化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协助省委巡视组、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本单位的巡视巡察工作;
十一、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严肃日常工作、重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等工作要求;
十二、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办理处理信访举报事项。
四、负责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处置,并负责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五、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巡察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理。
七、负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监督;承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对附属医院、附属二院纪委和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九、协助做好学校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
十、负责建立健全本处室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做好监督检查和案卷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本处室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